书赞小说>游戏竞技>丧尸末世,但是在大唐>第129章 异装癖

辣条是一匹好马。

或者说程暮因为【策马奔腾】的属性,对骑马这种事已经驾轻就熟了。

反正一路从南江骑到七华,他没感觉到任何不适。

没有头晕,没有胃酸,两腿也没有任何不舒服的感觉。

按照地图显示,七华县是顺着一座名叫七华的山修建。

玄蛇洞在七华山的北面,一个名为灵蛇谷的地方。

而七华县,则在山的西面。

程暮还是打算先把林晓晓的问题解决之后,再去玄蛇洞寻找宝贝。

毕竟,系统需要的药材是膏,而他现在找的是材。

从材变成膏,应该还需要一些工序。

林晓晓早点好,武宣也能早点好。

她们两个,也能帮着刘东平处理一些南江的事务。

说实在的,程暮还不想现在将自己的末世故事,发展成占地为王的争霸流。

他肯定是要走的。

是要离开南江的。

就算没有武宣,没有苏瑾儿,他都不可能一直待在南江。

但是他觉得自己的故事到了最后,肯定也会变成争霸流。

毕竟就目前所知道的一切情况,突厥军队已经进入了江南腹地。

日后,他肯定会和突厥人遇见。

这一遇见就免不了一场大战。

所以有南江这么一个据点,再好不过!

而且……

程暮坐在马背上,看着距离自己越来越近的七华县,他自言自语道:“我可是身在丧尸末世的大唐呀,一直当个独行游侠,能有什么游戏体验?”

“要么位极人臣,重塑大唐荣光。”

“要么自立为王,开创一个新的盛世王朝!”’

“我去!”

距离七华还有百米左右程暮猛地一拉缰绳,让辣条停住。

“你看见了吗?刚刚?”

面对程暮的提问,辣条脑袋上下移动了一下。

“是吧!你也看见了吧?我去,有个人在……哎哎!又飞起来了!”

程暮看着七华县内,一个身穿白衣的身影。

那人身上的衣服,白得就像林晓晓的皮肤一般。

他的手中拿着一柄长剑,姿态轻盈的从地上跳起,落在一间屋子的屋顶之后,便如风中白纸一般,飘向另一个屋子的屋顶。

“好轻功!”

见得那人在屋顶穿梭前行的模样,程暮忍不住赞叹。

“可是……”

程暮看着那人跳进一个院子,小声道:“潘安不是说七华内的活尸已经没多少,因此南江城内的人才喜欢到这儿来捡落。这人……用得着这么跳来跳去的吗?”

“看他手里的剑,感觉此人的功夫应该也不差,遇到零散的活尸,直接杀了便是。”

“啊,我明白了。该是害怕尸血弄脏了自己的衣服吧。”

程暮说完,双腿一夹,辣条即可极奔前进。

这人很有趣,程暮想去会会。

七华虽然依山而建,不过县城局势并不陡峭。

不似他穿越而来的山城。

骑马进入县城,程暮在马上杀了两只丧尸之后,便见到了那个白衣人。

他身上的白衣明显是女款。

他脸上的胡子不像是假的。

所以,这人是个男的……

见到白衣男的时候,对方正打算从一栋楼屋顶飞过街道。

他刚刚准备起跳,便看见骑马出现的程暮。

单手持剑负在身后,白衣男站在屋顶问道:“你是谁?”

程暮骑在马上,抬头看着白衣男人。

他的吐槽之魂在燃烧。

因为这个男人有太多的槽可以吐了!

男人脸上的胡子扎里扎煞如钢针一般。

他眼如铜铃,眉似虎豹。

这模样,可说拿上蛇矛就是张飞,提着板斧就是李逵!

然而,就这么一个英武霸气的男人,身上却穿着一件白纱襦裙!

卷曲的胸毛露出一半,看起来异常扎眼。

程暮骑在马上,那人站在屋顶上。

两个男人就这么相顾无言。

“吼。”

一只被辣条吸引的丧尸从小巷中走出。

程暮看着屋顶的白衣男人,提枪斜刺,将那只丧尸变成了击杀数。

终于,程暮说话了。

“这位……兄台……见礼!”

“你迟疑了!”

屋顶的男人也说话了。

他右手拿剑,左手捋着胡须,道:“我这模样,还需要你有什么迟疑吗?”

程暮瞪眼:“正因为你这身打扮,我才迟疑的!”

男人一甩白纱衣袖:“相马失之瘦,相士失之貌。我这身打扮又如何?”

程暮道:“没什么,就觉得不搭。”

“我喜欢!”

男人说着,右脚一踏,整个人便如风中柳絮一般,轻飘飘地落在大街上。

“你是哪儿来的?”

“南江。”

“南江?”男人疑道:“你还有马?”

“我踏马还有爹呢!”程暮气道:“会不会说话呀?”

“不是!”男人自觉刚才的提问有异,摆手道:“南江城的人我也见过,可是从来没见过骑马来这儿的,你是第一个。而且,你的马鞍上,还有升州折冲四个字……所以……”

男人举剑对着程暮:“你到底是什么人?”

程暮一笑,学着男人,道:“我的模样,是什么人,还需要问吗?”

男人笑道:“嘴上无毛的家伙。”

在古代,男人留须,不仅仅只是为了美观而已。

首先,身体发肤受之父母。

胡须作为身体的一部分,是不能轻易剃掉的。

在汉代,男人以留胡子为美。

西汉权臣霍光,就因为有一把漂亮的胡子,被评为当时有名的帅哥。

《汉书·霍光传》,便有“疏眉目,美须髯”这种句子。

而到了魏晋南北朝,男人们又开始刮胡子化妆,以此为美。

《颜式家训》中,便有“梁朝贵子弟,多无学术,无不熏衣剃面,博粉施朱。”

时尚是轮回的。

虽然在唐朝,人们已经不在将刮胡子和孝顺联系在一起。

不过崇尚武功的唐朝男人,还是觉得留胡子才时髦。

毕竟胡子是展示男性特质最显眼的标志。

名为“翘脚胡”的造型,在唐代最为流行。

听见男人的话,程暮一笑,道:“是是是,你嘴上有毛,跟鸡窝似的,也不怕落在床上被人误会。”

程暮的现代车技,明显把男人说懵了。

他疑道:“胡子落在床上,为何旁人要误会?”

程暮看着男人,脸上露出了一个意味深长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