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赞小说>现代言情>红白玫瑰在一起了>第13章 第十三支玫瑰

凌晨三点,白日里的喧嚣到这个点儿已然褪尽,新一天的繁华还不曾开始,是整个城市最为沉寂的时候。

宽阔的街道上空无一人,偶尔有车疾驰而过,用明晃晃的车灯和鸣笛打破这一份深夜的静谧。

纪从骁走在路旁的人行道上,抬眼扫过街边漆黑一片的店铺商场,没了熙攘的人群相伴,那些彻夜不灭的流彩霓虹也暗淡了三分颜色,在这黑夜里透露着浓重的孤单和寂寞。

下意识转头去瞧走在右边的人,得到一个询问的眼神,忽然便觉得心安。

“前边有个酒店,我打算将就一晚。你要一起吗?”盛淮指着前方不远处的灯牌问道。

他们从39号出来,两人都喝了酒,不能开车。找代驾不合适,而时间太晚,喊助理来接显然太不近人情,以至于这会儿仍旧在无人的街头晃悠。

纪从骁不愿回家,哪怕他此刻已经有些累了,却仍旧不想回去休息。回去了,只有一个空荡荡的公寓,而跟在盛淮身边,不管怎么样,总归不是自己一个人。因此,一句话没问,什么都没想,就跟着人走了这一路,直到现在才反应过来。

“要是再拍到我们一起进酒店,这回可有嘴都说不清了。”纪从骁扬唇,他们两这回可是什么伪装都没做,仗着大半夜没人,就这么大咧咧地走在街头。压马路还好,即便被狗仔拍到,那也顶多说一句两人关系好,给生肖cp发一发素材,没有谁会觉得他们之间不清不楚,毕竟群众又不是傻子。但是,如果两人真的一块进了酒店,那么……纪从骁觉得,他一定会被叶卓用乱刀砍死。

或者还要加上一个何奢,毕竟这位女士护短也是出了名的。

“去酒店也睡不了几个钟,盛哥想不想去领会一下我们这大帝都深夜的风光?”他怂恿道。

“深夜的风光,车流霓虹不夜场么?我已经领会过了,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盛淮婉拒,按照生物钟,这会儿他应该在深度睡眠中。

“不不,你说的是千篇一律的夜景。而每个城市之所以有别于其他地方,是因为它所蕴含的文化以及历史流传下的传统。帝都有一个……”

纪从骁一顿,侧头看向盛淮。

英俊的男人走在明亮的路灯下,暖黄色的灯光由他头顶倾泻而下,在他的脸上投下小片阴影,将那张脸的轮廓衬得愈加深邃,也将那眼角眉梢的倦意展露无遗。

“有一个什么?”没有听到后文,盛淮不由停下脚步开口问道。

要说的话留在喉间,纪从骁摇头,弯了弯唇角:“没什么,酒店到了,我也该回去了。”

他道了声再会,当即越过盛淮站到路边,打算拦车。

盛淮稍稍皱眉,拉住他的手腕。

虽然并不知道为什么这人刚才还一脸兴致勃勃,这会儿却突然改口,但盛淮明显能感觉到纪从骁不愿回家的心情。言里话外都显露着不舍,当然并不是对他这个人的不舍,而是对他们所进行的活动的不舍。

现在是这样,上一次宴会那晚也是这样,电话……

不,电话并不是。

那时候已经在家。

盛淮折眉,推翻心中“小朋友只是爱玩”的想法,换成另一个让他有些犹豫的念头。

或许……并不是爱玩,也不是不想回家,只是,不想一个人待着?

可纪从骁瞧着并不像……

不论这猜测正确与否,盛淮想到曾经自己也总是拉着人寸步不离时的情景,忽然就心软了。

抬手轻捏鼻梁,提了提神。

“你说,帝都有个什么?”

纪从骁一顿,略略抬头凝视着盛淮。逆着光,看不清神情,却将那双棕色瞳孔中的纵容尽收眼底,瞬间就笑了:“说好的养生呢?大叔?”

“二十九岁,还能再任性几个晚上。”盛淮一手肘压在他的肩头,难得有些肆意,“带路吧小朋友。”

纪从骁高兴,连小朋友的称呼都没在意。拉着人往前走:“我带你趟鬼市去!离这不远,走过去大概十分钟。你有听说过它吗?鬼市……”

盛淮看着他瞬间飞扬的眉目,也跟着一块弯起唇角。

纪从骁说得起劲,带着一种给小伙伴介绍家乡特色的自豪感。眉目飞扬,手舞足蹈,兴起时还能跳一跳。

盛淮第三次将跳到马路边的他塞回内侧,不由扶额:“几岁了小朋友?连蹦带跳的?”

纪从骁摊手,他今晚高兴。

虽说他打算续摊的时候,少有人拒绝,但一旦他松口,其他人就会欢天喜地立马解散回家,这还是头一回,在他已经打算放弃的时候,被人主动迁就。

忽然就明白了何家小姐为什么会如此喜欢柳暗花明的感觉。

太过惊喜。

先抑后扬,比最开始就得到的感觉可要高上千万倍。

当然,他依旧觉得云顶会所是用来捉迷藏的。

……

等到两人过马路走上斑马线时,纪从骁才发觉哪里不对劲。

“盛哥?你该不会把我当女孩子对待了吧?虽然这确实非常绅士,但是我也是个大男人,用不着这么小心呵护。”

他抬头望向有意无意走在自己右前方的人,眉头一折。

盛淮小心避让着右转的车辆,直到跨过马路,将人再一次塞到走道里侧,这才回答:

“没有把你当女孩子,如果对你造成困扰了,我很抱歉。”

“所以你还是没有回答我的问题。”

盛淮低叹一声,抬眼一脸无奈看他:“你忘了吗?两百码。”

真心话大冒险前这人自己说的规则,说谎的人出门两百码。他当时便觉得奇怪,杜明景目的不明,会问出什么样的问题,真实的回答是否可以,这谁都不知道。他一开始以为是纪从骁绝技压身,能保证自己立于不败之地,因此才说出这样一句话。但事实证明,他想太多。

这人只不过是全然不将自己的话放在心上,睁着眼瞎话张口即来。

简单的三个字,让纪从骁愣在原地。

怎么也没想到是这么个答案。

忽然想起之前游戏里,他未免自己赢太多让杜明景看出破绽,因此故意放水,摇了个小点数,但除了第一次是由杜明景问他以外,剩下的,无一例外盛淮不是比他点数更小,就是赢了提问的机会。当然,他提出的问题,从来也没什么可以说谎的。

所以,从那会儿就开始被这人小心照顾着了么?

纪从骁心头一颤。唇间不自觉牵出一个笑。杜明景……可真是眼瞎。

身边的人没有追上来,盛淮停住脚步,转身看他。

只瞧见纪从骁站在重重树影之间,大半张脸被藏进黑暗里,瞧不清神情。只有那唇角,带着些古怪的弧度。

他只当纪从骁年轻人不信这封建迷信罢了。

“别笑。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盛淮走到他的身边,抬手轻拍他的后脑,“命只有一条,得好好珍惜。”

纪从骁扬唇对他,不置可否。

……

鬼市是帝都难得神秘的所在,夜里两三点开市,早晨拂晓之前,悄无声息散去。它的地点总是在不断变化,却又不能公开透露,只靠口耳相传。能不能找到,全靠机缘。

据说,这是由几百年前流传下来的传统。早年间,有不少富贵人家的丫头小厮和手头不足的纨绔子弟偷偷摸了家里的东西,趁着夜深人静的时候摆摊售卖。沿袭至今,便成了一个出现在深夜的集市。里头的东西多是旧物,旧衣旧鞋,古董器物等等种类繁多,应有尽有。但真假不论,来路不问。

“我曾经半夜三四点闲逛时发现的,那会儿还小呢,离家出走,身上没钱,也没地方去,偶然间到了这,就在鬼市里听那些摊主大叔们讲那些东西的来历。我不懂那些个破旧的古董,但喜欢听他们说,好几回晚上都偷偷跑出来,在这里混到天亮才回去。”

纪从骁带着盛淮穿行在摊位之间,在这里,没有人会在意你是什么身份,无论你是影帝天王也好,国际富豪也罢,除非你想买他们的东西,不然没谁会掀眼皮搭理你一下。更何况,鬼市灯光昏暗,只有摊位上一小支灯管,再惨绝人寰的帅哥也得泯灭于黑暗之中。

盛淮好奇地看着眼前的一切,在跟着纪从骁走了三四个摊位后,终于不满足跟着他听故事,掌控了方向盘。直奔各个摊位上各种老古董。

不一会儿,他的怀中就已经抱满了东西。一个六十年代小巧收音机,一个用报纸裹得严严实实的天目裂变小碗,一个不知哪个年代的彩色玻璃灯,还有一个纪从骁看上了却放下的玩具火车头。

怀中满满当当,他仍不满意,将一小半塞入纪从骁手中,又跑到前头淘了几张黑胶唱片,几枚古铜钱。

纪从骁:“……”

眼前这个盛淮大概是个假的吧。

……

两人在鬼市淘到天色渐白才各自回家补眠。

就在他们进入睡梦中时,杜明景却在39号的客房内睁开眼睛。

看着陌生的天花板,杜明景回忆了一下昨晚发生的事情。琢磨着大概是醉酒后被盛淮和纪从骁送到了这里。

他拿过手机,打算给助理打个电话,让人送衣服过来。然而一坐起身,被空调的冷气刺激得满身鸡皮疙瘩,他才意识到自己不着寸缕。

再一瞧周围——

凌乱的大床,丢得满地都是的衣服,地毯上用过的套,胸口零落的草莓,以及……身体明显发泄过的满足感……

无一不让他当场愣在原地。

……

“杜总,杜总?”

助理拿着文件,担心地看着自家boss。今天一早,从会所出来后他的情况就不大对,回公司途径叶卓办公室时,脸色更加诡异莫测。也不知道是怎么了,今天也没什么不对劲的,除了……除了boss突然开了荤?

杜明景回神,快速签了文件,挥退助理。独自一人解了领带靠在椅背上深呼一口气。

在猜到自己昨晚做了什么时,他首先想到的是确定另外一个人的身份。

一早趁着助理给他送衣服的空档,他先给盛淮打了个电话。然而,一贯作息规律的盛淮那会儿竟还没起床,声音里带着浓重的困倦,没说两句便挂了电话补眠。

纪从骁的手机打不通,但回公司时,在楼下叶卓的办公室看见了他。一身衣服也没换,坐在椅子上和叶卓谈工作,一分钟内打了三个哈欠,也是一副操劳模样。

看谁都觉得有可能……

杜明景觉得,这个情况,有种莫名的熟悉感。

作者有话要说:

喜欢什么的从来不是一蹴而就的嘿嘿~

来找茬嘛~两主角都不知道的自己动心的片段哟=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