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赞小说>现代言情>唯言>第95章

  “唔……”庄景玉想了想觉得这个问题还是不能够骗人的……不然自己就真的太过於可耻了,於是微微放低了些碗,只露出鼻子以下的小半张脸来,方便黎唯哲能够看清自己,那一双写满真诚和善意的眼睛,“……嗯,是、是的。”

  小声而略显羞怯的结巴声音。并且因为毕竟隔了一层瓷器的缘故,其中还稍带了点,闷里闷气的乡土味息。

  然而黎唯哲却觉得那很好闻,也很好听。

  不过这一时的温情上涌可并不代表,他就会心软得放过庄景玉了。

  “嗯,你肯承认好吃,那就好办了,”黎唯哲说著,便缓缓眯起细长上挑的眼睛,轻声失笑, “可是,那你就这麽光吃白饭……而且还是这麽好吃的饭,都不肯给点儿表示什麽的啊?”

  “……”

  “好歹谢谢一下,有点儿做人的基本道德,拿出点儿诚意来啊。”

  “……”

  “唔,不是都说要抓住一个人的心就要先抓住他的胃吗?怎麽,难道我做得还不够好吃,抓不住你吗?”

  “……”

  “诶我说你到底要把这只鸵鸟装到什麽时候啊?不过点个头摇个头的事情而已,真的有那麽难吗!?”

  “……”

  “好了你大男人一个,咱痛快点儿吧。老实回答我,如果我嫁你,你到底娶不娶我。”

  “……娶!!!”

  ──长达整整一分锺的无声静默。仿佛连空气都胶著了。

  而接下来的现场情况是,黎唯哲这只大恶魔大狐狸无比阴险地咧开了嘴角,阴测测地笑开了(估计同时还在心里偷偷比了个可恶的V字型);而再看庄景玉,则是毫无例外的,一脸壮士断腕般的悲壮表情。

  他、他居然没能顶住压力……就、就这麽说出来了……可恨……可耻!

  没办法他当时简直整个人都颠在那儿了!他真是没想到黎唯哲就算脸皮厚可……可竟然能够厚到这种程度!?简直是天下奇闻!谁敢想象像黎唯哲这种身高一米九以上,而且五官还英俊深刻,行动也魄力霸道,任何的“伪娘”气息在他身上都只有见光死这一条路的的大男人纯爷们儿,居然可以面不改色心不跳地对另一个男人说:“喂,如果我嫁你,你到底娶不娶我”──这种令人发指的“变性之话”啊!

  於是刚刚才被放低的瓷碗又立刻被庄景玉抬高到了眼睛的位置,牢牢遮住了几乎整整大半张脸。想来也是好笑。原本最开始坐下来,刚一看到这个碗的的时候庄景玉还惊讶咋舌过,想说这个碗也未免太大了些吧,装这麽多哪里吃得完啊……之类之类的。结果现在看来,这个碗的精华用处,却原来尽在这里……该说是黎唯哲太有先见之明还是他……早就心怀不轨啊!可恶!

  忽然黎唯哲好像变戏法儿一样地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挑眉朝著自己阴阴一笑,手指在某个键上轻轻一划:

  【好了你大男人一个,咱痛快点儿吧。老实回答我,如果我嫁你,你到底娶不娶我。】

  【……娶!!!】

  庄景玉:“……”

  他彻底风中凌乱了。

  很奇怪他现在最恨的对象竟然不是做了这种无耻之事的黎唯哲,而却反倒是黎唯哲的这部手机……拜托!你没事儿质量这麽好干什麽啊!?不是都说录音无论怎麽样都会让原声改变一些的吗!?怎麽他现在……连个屁的差别都没有听出来啊!

  ……咳咳,一时激动,原谅他居然也爆粗口骂脏话了。

  放完这一段对话以後黎唯哲啪地握紧手机,万分得意地在庄景玉面前来回晃晃,表情笑嘻嘻的,口气欠揍得厉害:“好,证据我收集下来了。以後你要是敢反悔,那咱们就……法庭上见?”

  庄景玉:“……”

  他无言。

  如果他要是早知道,今天这一个说起来倒是让他一时解脱了的“娶”字,却会让他在多年以後,居然真的被黎唯哲给拐到某国,去搞那什麽同性“结婚”的话……真的,就算打死他他也都会硬撑过去!就算现在黎唯哲把他从七十三楼给打横扔下去,让他的生日也变成忌日……他也都在所不惜!

  

  第三十八章

  老实说经此一役,在被黎唯哲坑得如此凄惨以後,接下来庄景玉一边吃一边都忍不住在心里面嘀咕怀疑,黎唯哲该不会也在饭菜里边儿,做了什麽手脚吧?

  尤其这些菜,基本上,全都是庄景玉喜欢吃的。至少没有他讨厌吃的。

  於是庄景玉非常纳闷黎唯哲究竟是怎麽知道自己的喜好口味的。就在快吃完的时候他终於实在是憋不住了,将此弱弱问了出口,结果却直接被黎唯哲的一记白眼给生生堵了回来,并且还捎带了凉凉的一句:“你失忆症啊?上次不是你亲口跟我讲的吗?”

  庄景玉被黎唯哲的这一番话给弄愣了足足有五秒锺。後来他逐渐反应过来,黎唯哲说的应该是上一次,自己在这里“请”他吃饭的时候,他接连不断地问自己到底会做什麽菜,自己所给的回答。

  其实那时候黎唯哲问的是你“会做”什麽,而并非你“喜欢“什麽,不过人在那种情况之下所脱口而出的菜名,按照心理学的潜意识来讲,大概你所“会做”的,应该也就是你所“喜欢”的了吧。否则他会做的菜有那麽那麽多,为什麽当时偏偏,就只说出了那几个来呢?

  唯一令庄景玉不曾想到的是,黎唯哲竟难得会有心到了这种程度:记得自己当时报出口的菜名还挺多的,结果现在看来,黎唯哲居然差不多是,全部,都记住了。

  庄景玉顿时有一种被温暖紧紧包裹的感觉。仿佛整个人都浸泡在,正散发著腾腾热气的,幽谷温泉之中。这时候如果还讲什麽,好像有一股暖流淙淙流进我的心房──这种和小学生作文相比起来只差不好的幼稚句子,那也未免显得有些太青涩,太没诚意,也太……微不足道了。

  因为那完全不足以形容出庄景玉此时此刻的内心感受来。对於现在的他来讲,心脏早已经不止是,只有一股暖流注入那麽简单;而是它本身,已然变成了一块,正在熊熊燃烧的硫磺。

  而就在那些烟气迷雾的深处,却还隐隐潜藏著他,最不愿意为人所知的,绝地风光。

  他甚至连手指脚趾以及头发丝都被滚烫烧痛得颤抖起来。即便坐著脚尖也忍不住往里内八字得厉害,手心黏糊糊得好像下了一场大雪那般,积冻融化,湿漉漉的掌面一马平川,捧不起留不住,那一只冰凉欲滑的瓷碗。

  “为、为……什麽?”眼看著瓷碗就快要从手掌心滚落出去的那一瞬间,庄景玉却好像突然回过神来了那般,立马倒勾起指尖牢牢扣住了碗底,用力得,竟然连一向苍白透明的指甲壳,都被一点一点,染上了晶莹浅粉的淡淡血色,“为什麽……会记得?”

  想了想,却觉得好像还是有些不对。於是庄景玉抿抿嘴舔舔唇尖,而从那一点缓缓向两边蔓延开去的血红颜色,比起指甲壳来说,可不知是增添了多少倍的明亮鲜豔。

  “不……不。是为什麽,要……要记得?”

  为什麽,要记得。

  庄景玉如是问黎唯哲。然而他真正想问的问题,其实,还有很多,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