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赞小说>现代言情>唯言>第111章

  然而庄景玉懂,对方无声里的忍耐,与宽容。

  这幢楼里的二楼某间房子,是当初楚回和自己出狱以後,由楚回租下来,两人一起短暂合住过的。庄景玉还记得楚回跟自己讲过,这幢房子的主人是他某个高中校友,名字叫程诺,宅男一枚,每天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对著电脑东搞西搞。人非常聪明,但是高中毕业以後似乎没有去读大学,谁也不知道他到底干了什麽,大概是凭著自己的黑客技术赚了一笔小钱吧,反正几年以後大家便都发现,这孩子就直接在北一和A大旁边买了这幢小房子,全靠给各位勤奋好学的高中生和潜心考研的大学生们租房子收租金过活,看样子,是要誓把自己的宅男生活进行到底了。

  庄景玉记得,作为房主,程诺永远住的是一楼。所以当他敲了门,结果看见门後出现的,竟然是一张完全陌生,并且非常斯文的年轻脸庞时,他理所当然地不由愣住了。

  “……诶?”他一时无措,眨眨眼睛,又退後几步看看门牌,很局促地道,“这里……唔……程诺……”

  幸好“程诺”这个名字一出,对方就霎时恍然大悟了。他习惯性地伸手扶了扶,其实压根儿没有往下滑落的金属框眼镜,微微一笑,问道,“你找程诺?嗯,你是……?”

  庄景玉虽然很纳闷,但听到有希望,赶紧道:“啊!是、是这样的……我以前……租过这里的房子……”

  那人听後点点头,镜片反光一闪:“原来如此,”随即扶住门框转头冲屋内一叫,“诶,程诺,有你以前的房客来找你哦!”

  接著庄景玉站在门口等了起码有整整一分锺的光景,屋子深处才不紧不慢传来了一声懒懒的:“哦……来……来了……”

  程诺一走出来庄景玉就发现,他和几个月之前初见之时,没有任何的改变。身材依然矮小,四肢依然纤细,皮肤仍然白得不正常,鼻梁上仍然架著一副厚厚大大的黑镜框,就连套在身上的衣服,也仍然是当初那套宽松随便的小熊维尼睡衣──不过就是加厚版而已。

  简而言之就是,仍然是一副,典型宅男的恍惚模样。

  程诺看见庄景玉以後首先是愣了愣,两秒锺後反应过来,恍然大悟:“啊……哦!你、你是……那个……”

  看样子他只是想起来了庄景玉的样子,但还没能想起来庄景玉的名字。但这时候这一切对於庄景玉来说都不是重点,庄景玉紧张地吞吞喉咙,直接问出口:“你、你好……我、我想知道……有关楚回的消息……”

  “……哈?”程诺呆了。

  他不知道问出这句话,对於庄景玉来说,是需要多大的勇气。

  只见庄景玉憋红著脸,既等不及,又还怕程诺不肯告诉他,便又结结巴巴地,将刚刚的问题重复了遍:“楚回後来……有再回来过吗?拜、拜托你……我、我想知道……他的消息……”

  也许庄景玉已经在内心深处接受了,黎唯哲对自己的感情,以及自己对黎唯哲的好感,可是这并不意味著,他就可以完完全全心安理得地,忘记过去,抛弃曾经。

  世界上总有那麽一个人,就算已经告别在生活里,可是也永远,住在心底。

  程诺的脸色逐渐变得难看起来──更准确地说,是为难。其实庄景玉的问话根本算不上是质问,当然更不是逼问;可是只要一想到楚回早已经离开这个世界的事实,程诺就发现自己实在没办法,去面对他。

  是的,庄景玉是没有鱼死网破的架势,也没有咄咄逼人的气质,可是有时候,这些东西,却也都并不是,最令人感到害怕或者瑟缩的。

  而是那一双写满恳切的湿润目光,而是那一份,情深意重的真诚渴望。

  这是庄景玉最有力的两样武器,而现在,它们正一点一点地,切割著程诺的心脏。

  “楚回,他……”程诺艰难地吞吞口水,面对庄景玉瞬间燃起希望的两只盈盈眼神,别过脸狠一咬牙,最终,仍是违心说了假话,“他没有回来过……”

  就算不转脸看,程诺也能感觉出,庄景玉那一刹那的黯然失色。

  但他仍然坚持说。

  “他……也没再跟我联系过……我、我不知道……他的消息……”

  庄景玉得到这个答案,连句“哦,是吗”──也没能开得了口说出来。脸色惨白站在原地恍惚神游了几分锺,最後,还是被因为担心出事而走进来找他的黎唯哲,给硬生生拖走的。

  程诺看著这幕有点儿呆,直到始终站在身後的斯文男子朝著他的後脑勺轻轻一记劈下来,揪著他的耳朵开玩笑训斥道:“喂喂喂,看帅哥看入迷啦?好了好了,回神吧,再帅那也不是你的啊。没看出人家此生已经非你以前那位房客不可了吗?”

  原本猜测不定的念头被他人瞬间肯定,程诺万分惊讶地转头确认:“啊!真的?你……你也这麽觉得?”

  斯文男子朝天翻了枚白眼儿。

  不过程诺的好奇也没能持续多久,没过多时他的表情便有渐渐暗淡沈重下来,低下头叹口气,自言自语:“哎算了,这样……也好……”

  斯文男子沈默了阵,然後问:“那个叫楚回的男人怎麽了?是……”

  程诺没让他说出那个“死”字,直接轻轻点了点头。

  对方自然识相地闭嘴了。良久,抬手掂了掂程诺的大眼镜,笑起来:“好吧,别人的闲事儿我们就别多管了。现在……继续回去杀一盘,怎麽样?刚刚你可是连输三盘给我了哦。”

  事实证明激将法是很有用的。尤其对於冲动和脑袋缺根筋的人来说,更是如此。

  这时候他俩都以为事情结束了。没想到就在中午时分,早上将庄景玉拖走的那位霸气帅哥,却跟著送披萨外卖的小夥子一起,出现在了他们的大门之外。

  黎唯哲扬眉微笑,说出口的话,自带著他那一番不容拒绝的强制味道:

  “这顿饭就当我请了。咱们好好聊聊吧。”

  

  第四十二章

  在程诺那里一无所获,谁都看得出来庄景玉脸色灰败心似死尘,失望得近乎绝望。他并没有再跟黎唯哲在酒店里同居多久──这是完全可以想象,丝毫不出乎意料的。然而非常难得的是,黎唯哲,竟然也同意了他的离开。

  最令人惊悚的是,甚至还是黎唯哲率先开口建议庄景玉回家,并且还为了他,又一次体验了一把,他明明发誓这辈子也绝不要再坐第二次的“火车”,然後又换乘颠颠簸簸的大巴车,接著还步行了一段泥泞破败,简直说它是“路”都嫌抬举了它的崎岖小路,最後才终於,将庄景玉送到了他们那个所谓的小县村里。

  庄景玉当然三番五次劝过黎唯哲不用再送的,然而每一次,却都被黎唯哲以一种沈默无形,但却排山倒海的巨大力量,给活生生地堵了回去。有时候是眼神,有时候是一个揉乱头发,抑或刮过鼻梁的暧昧小动作,当然更多时候,却是一枚温暖印在自己额际鬓发间的,湿润轻吻。

  於是他也不再不识趣地劝说了。一来是因为那样会显得他特矫情,扭扭捏捏欲擒故纵什麽的;二来是因为,他也真的不想,再多讲一句话。更何况,还是一些黎唯哲完全不会听,也根本起不到任何作用的废话。

  大概他这辈子都再也找不回楚回了──脑子里被这样一个真实可怕的残酷认知所充斥著,庄景玉一路走在归乡回家的路上,却丝毫体会不到像从前那样的温情脉脉,而只单纯感到铺天盖地的冷,和无边无际的寂寞。

  彻头彻尾,穿透骨髓。

  庄景玉忘记了去想,如果楚回真的回来了,那他和黎唯哲又究竟要怎麽办,又到底,算是什麽。这明明是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而他也从来都是一个非常现实的人,可是这一次,很奇怪地,他却并不愿意──甚至是压根儿从来就没有想起过,这个问题。

  当然他绝不是恶劣到想要左右逢源,两人都要。呵呵,那怎麽可能,那怎麽,可以呢。事实上,庄景玉只是在潜意识里痛苦地承认了,就算楚回能够眉眼清晰地站在他的眼前,但是也绝不可能,笑靥依旧地,留在自己身边。

  虽然看起来只是一个眼神的距离,然而那中间相隔的,实则,却是整整一个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