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赞小说>现代言情>偷来的爱情>☆、偷心番外 2 小周(下)

第一次的经历,说不上多好,也谈不上多坏。

我不是同性恋,我也曾经喜欢过那个披肩长发,笑起来很是温婉甜美的女生。可是我在第一次跟男人做爱的时候,就得到了高潮。

萧烽肯定不是第一次,所以青涩的我对他那些花样百出的手段完全无法招架。但他的强壮对於瘦弱的我来说,实在是个不小的负担。所以完事後床单上还是留下了斑斑血迹,还有数道被我硬生生撕破的抓痕。

不过萧烽却很满意,“第一次能这样已经不错了,以後你就跟著我。我这人其实很简单,你要是听话就不难相处。但有一条你得记住,不该你打听的事不要乱打听,要是知道什麽不该知道的最好马上忘掉。还有,跟我的时候,绝对绝对不要想著劈腿,否则,你会死得很惨。”

这明明是三条了,我沈默著没有反驳,只是哆嗦著腿,把那张银行卡塞进书包里。

其实那时的我还是太单纯了,光拿卡有什麽用?如果萧烽一个电话冻结了帐户,我还是一分钱都拿不到。

幸好,萧烽这人虽然霸道了些,但总算是个讲信用的人。那张卡里的钱,他再没有动过。但除了交学费,我也没有用过里面的一分钱。

就算我能接受卖身求学,可要用这样的钱,还是让人心里不舒服。

有了钱,我的心彻底安定了,学习起来也更加卖力,只是想要找个合适的理由瞒过家里人并不容易。

本能的,我不想让他们知道那张卡,尤其是那个六位数的存在。

後来萧烽知道了,也不知他从哪儿弄来一份空白的特困生资助表格,上面还盖著教育局的大印,我直接填好拿回去,就顺利的糊弄了全家人。

所幸我中考的成绩很不错,上了重点高中的分数线,这一下,家里人也没什麽说头了。

重点高中的学业当然辛苦,但更加辛苦的是要伺候我那位金主。

也不知道萧烽是吃什麽长大的,他欲望强烈得简直让人害怕。他几乎每天都要求我跟他去宾馆,有时折腾得兴起,简直是没完没了。

我跟他不同。

我的高中是辛辛苦苦考来的,我的高中还得继续做个勤奋学习的好学生。可他就算没有参加中考,也依旧和我出现在同一个班上,依旧一人独霸著教室最後的座位,每天想来就来,想走就走,无法无天的令人发指。

没两个月後,我那打小就营养不良的身体实在是吃不消了,有天在课堂上很干脆的晕了过去。要不是那天他刚好也好,差点就露了馅。

只要把我送到校医处,脱下衣服,就能看到我满身的青紫淤痕,怎麽也瞒不了人的。

那之後,萧烽就节制了些。

但这也仅限於十次里减少个一两次而已,他开始要求我搬去跟他同住,却被我以种种理由回绝了。

我不傻,眼下就因为搬不出来,所以不管他再怎麽折腾,到点总是要放人。如果真的住在一起,那我估计自己半条小命都要被送掉了。

萧烽很不满,在床上变得越发凶狠起来,每做一次就跟野兽撕打一次似的,逼得我不得不开始厚著脸皮在他这儿蹭些好吃好喝的以增强营养。

这样的生活又过了两年,到高三的时候,他终於要走了。

对此,我一点也不意外。

他本就不是我们这个世界的人,迟早总是要回去的。

我没打听过他的背景,但相处两年多,我也多少知道了些他的事情。如果我没猜错,他应该就是那种所谓的高干子弟,还是一个相当恐怖的级别。

至於他为什麽会跑到我们这个小城市来读书,好象是因为闯了点祸。

数年之後,有一次他带我去赴某个饭局,当我独自在角落里吃东西时,不小心听人聊起这事。

“他就是萧烽啊,当年宋家的那个小丫头就是为他跳的楼?”

“少听人胡说!你看他身边带过女人没有?那是替人背了黑锅。否则他当年被踢到那种小地方,怎麽不到三年就给弄回来了?你细想去吧……”

接下来的话,尽在不言中了。

可这却是我怎麽也参不透也不愿费神去参的。

只是那一次,我见到萧烽的家人。他的哥哥,一个白净面皮,斯文雍容的男人。他长得跟萧烽实在太不象了,两人连姓氏也不同,要不是萧烽介绍,外人绝看不出他们有兄弟关系。

不过我对萧烽身边的人和事,一向见怪不怪。就算觉得他这个看起来和气的哥哥搞不好比一脸凶相的萧烽还要坏,也不会多说半个字。

饭局快结束的时候,他哥又过来打招呼时,给了我一块手表。我看了一眼,等上了车就主动交给了萧烽。

就算那个手表我没戴过,但那个牌子我好歹听说过。那是我奋斗一辈子,也未必买得起的东西。

“给你你就拿著。”萧烽毫不在意的只瞟了一眼,就开起了车,“喜欢就自己戴,不喜欢送人也行。”

拿这麽贵的手表送人?我可不觉得自己有可以送的对象。不过我也不舍得戴,只好收起来,不时拿出来擦一擦看一看,就跟守财奴一样。

那时的我还是学生,正在读大三。而我的学制是七年,本硕连读。  萧烽那年要走时,我本来以为我们这就算分了。便打算把卡还给他,只留下最後一年的学费就好。可他却抢先一步说,“到时来我这儿念大学,我会跟你打电话。”  我没吭声,其实心里有点失望。萧烽这人不坏,但也绝不是好人。

我怕他,我想离开他。

我只好寄希望於他回去之後忘了我,可没想到,高考前夕,他把电话打到学校来,直接替我填报了志愿。

那是一所著名的医科大学,而以我当时的几次摸底成绩,很够呛。

可神奇的是,高考成绩出来後,明明还差四分的我,却被那所大学录取了。据说是给我加了一个足足有二十分的特长分,可我对自己有什麽特长都不知道。

直到录取通知书送到手上,我都有些云里雾里。

爷爷第一次对我露出了好脸色,因为通知书上写得清清楚楚,我被录取的是该校最好的专业之一,还是本硕连读。而让爷爷更加高兴的是,随信附上的还有一张全额奖学金的通知书。这七年的大学我不仅不用交学费,甚至都不用花家里一分钱了。

平白捡了个未来的医生孙子,这让爷爷很是得意,四处跟邻里吹嘘。好象我能有今天,全是他的功劳。当然,这样的假话我也早已学会了附合。

爷爷一高兴,给了我三百块钱,让我去买身新衣服。那就是我十二年来的第一身新衣服。

奶奶说这是过世的爸爸在天上保佑我,姑姑说这是我自己争气,一向最不待见我的婶婶也开始拿我做榜样,教育小表弟。

只有我自己心里明白,这一切,跟爷爷无关,跟过世的爸爸无关,甚至跟我自己的努力也关系不大,起决定性作用的,是萧烽。

是他,改写了我的命运。

我欠他的。

所以当我到大学报到不久,我就跟萧烽恢复了从前的那种关系。

性关系。

一年多不见,他又长高了,也更加强壮了,将近一米九的身高走到哪儿都得让人仰望。

而我,不知道是少时营养不良,还是那两年被萧烽折腾得太狠,在勉强长到一七四时就再也长不高了。

虽然也努力锻炼出了小肌肉,可在萧烽跟前,完全不够瞧。再没有了升学的顾虑,我也再没有借口拒绝他的求欢。

他不是每天都会来找我,但每次来,一定会做。

他给我配了一个手机,我24小时必须开著,等著他的召唤。

有时候,我正上著课,他会打电话来。有时候,我睡到半夜,他会打电话来。哪怕是我正在考试,刚刚答了一道题,只要他打来电话,我就得立即交卷,出来回他的电话。

当然,重要考试前,我就会提前跟他打个招呼。可能因为我一直挺懂规矩,所以他也还算通融。

相处还算融洽。

就这麽又过了三年,他带我见了他哥。

再然後,他开始带我见他的一些朋友。有时是去打球,有时是去钓鱼,那些事情我一概不会,他也不会来教我。在他不找我的时候,我就静静的坐在一旁吃东西、发呆、或者睡觉。

那句话是怎麽说的,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虽然这个江湖不是我有意闯进去的,但我毕竟进去了,就有人向我挥刀了。

是真的动了刀子。

我知道,萧烽的身边不只我一个男伴。以他那样可怕的欲望,要是只找我一个,我早不知死多少回了。

可我真的没想著跟什麽人争,我已经尽量隐藏自己的存在了,可还是有人不肯放过我。

我记得那是个很漂亮的小男孩,才十七八岁吧,前一秒还撅著嘴跟我抱怨,说今天的火龙果一点也不甜,下一秒,他就抓起锋利的水果刀,对著我狠狠刺了过来。

我是学医的,所以一眼就看出,他想捅的地方,是我的肝脏。如果一旦被刺中,我生还的希望极低不说,还会死得极其缓慢而痛苦。

我也不知道萧烽是从哪里冲出来的,我只是眼睁睁的看著他一脚就踢断了那男孩的手腕,并把他踹进了海里。

我们当时在外海的游艇上,底下听说是有鲨鱼的。

那个小男孩当然还是给捞上来了,但大腿上的一大块肉已经喂了鲨鱼,惨不忍睹。

再之後的某一天,我跟萧烽被堵在了宾馆後面的小巷里。

在我们已经束手待擒的时候,一个女人开著摩托车冲了出来,毫不犹豫的冲他开了一枪。打的是他右腿膝盖的位置,如果我没记错,那个小男孩伤到的也是右腿。

我当时倒是想过要不要去替他挡这颗子弹,但他的反应明显比我更快。

他把我推到了前面。

刚刚从宾馆出来,不用说也想得到我会是怎样的状态,腿软得立即横摔下去,很好的替他挡住了这颗子弹。

但与此同时,他也替我挡住了那颗原本要打向我太阳穴的子弹。

真不知道他是在救我,还是在害我。

我中的那颗子弹险险的擦著肝脏钻进肚子膈膜里,可他中的那颗子弹没有打爆他的头,却差点打穿了他的颈动脉。

他比我高了那麽多,到底不是白长的。

等到伤愈出院的时候,萧烽都没来看过我。

倒是他的哥哥来了,依旧那麽斯文雍容,白净的脸上永远挂著得体的微笑,“萧烽大概有一段时间回不来了,你好好保重。”

这句话我反复想了很久,除了能确认萧烽没死之外,什麽弦外之音也听不出来。  算了,就这麽过吧。

说真的,能够离开萧烽,我是暗暗庆幸的。我只是个普通人,只适合过平凡的生活,那样刀光剑影,高深莫测的圈子,实在不适合我这种低等生物。

接下来的生活很平静,那时我已经读到大五了。学费早就交清,那张卡里的钱也足够支付我的生活费。

再说,离开了萧烽,我也有时间去打几个短工,赚点外快养活自己。

毕业的时候,不知道是不是萧烽曾经留下的余威,我得到了一份不算好,但也不算差的工作。在这个就业率屡创新低的年代,我很感激。

然後,我老老实实做了一年医生,又意外转型做了护理。再然後,我遇到何海澄和苏明,又莫名其妙的勾起许许多多我自己也弄不清楚的情绪。

过了这个年,我就三十二了。

从十六岁遇到萧烽,到如今,又是十六年,恰似一个轮回。

我不知道我们之间算什麽,但我可以肯定,我们之间绝不是何海澄和苏明之间那样的感情。我没有那麽爱他,他也没那麽爱我。

是他造就了如今拿著高薪,不再为生计担心的我,可他同时──也毁了我。  奶奶说,你年纪也不小了,别老顾著工作,赶紧找个女孩子结婚吧。

可我怎麽能告诉她,如今的我,对著女孩子根本就硬不起来?当然,对男人我就更没兴趣了。  被一个男人折腾已经够受的了,我又不是天生的同性恋,不管做1号还是0号,我都不愿意。

可能我天生就不是个欲望强烈的人吧,或许还有些冷淡。萧烽在的时候,我根本没心思去考虑这个问题。而他不在的这些年,偶尔自渎,脑子里却不觉全是他的眉眼。

一刀一刀,象是刻进了骨子里。酸溜溜的套一句词,真是不自量,自难忘。  那我真的要守著他的幻象孤孤单单过一辈子吗?

我不知道。

说真的,有时候我也会寂寞。再高兴的事情少了人分享,也象是生生给打了个对折。而不高兴的时候,那沈甸甸的难受就会呈几何形翻倍了。

可他要是回来了,我还想跟他在一起吗?

我不知道。

可是,当那粒小石子踢上臀尖时,我听到了萧烽的笑声。

在静谧的暗夜中,男人低沈的嗤笑声,却象是一瞬间引爆心中的千百面战鼓,震耳欲聋。

“嗨!”男人随意的抱著双臂,歪在黑色的车门上跟我打了个招呼。

可我却象是被毒蛇盯住的青蛙,既有种即将沦陷的恐惧,又有种终得归宿的解脱。

跟从前一样,萧烽只要见到我,第一件事总是要做。

车里实在太不安全了,去宾馆又不好跟奶奶交待,我只好把他带回了家。

第一次,在自家的狭小陈旧的床上做这种事,感觉真是说不出的奇怪。

幸好,萧烽倒是一点也不嫌弃。

只不过,他象是憋得狠了,力道大得出奇。连脱衣服的时间都不给,生生全是撕的。胆战心惊的感受著他顶在腹部的硬挺,我突然想起件要命的事。

“没……没有润滑剂……”自从离开了他,我还要这东西干嘛?

男人呼吸不稳的从我身上略略抬起身子,粗重的答,“我带了。”

短暂的安心过後,是手指粗暴的进入,他显然没什麽耐心,一开始就用了两根。许久未曾用过的地方干涩紧窒,这样的进入,疼得人瞬间就涌出了眼泪。

“你忍著点。”这样的话就算是他的预警了,然後手指头加到了三根。

除了大力的吸气,让自己放松,已经没什麽好做的。冰凉的膏体很快在後穴里融化,只随便抚弄了几下,等到那温度上来了,他就扶著自己的硕大往里挺进了。

虽然已经有了一定的心理准备,可这样的疼痛还是超乎预期。突然想起十六岁时的第一次,也曾这般的让人痛不欲生过。

毫无预期的吻落了下来,虽然依旧粗暴,却总算带著些许让人安心的味道。当粗糙的舌头卷著舌头被带到他的嘴里,并被锋利坚硬的牙齿咬住,男人扶著我的後脑,强势进入。

一定出血了。

我感觉到了撕裂般的疼痛。

眼泪大颗大颗的落下,模糊了视线,似乎也模糊了那样的疼痛。

男人开始律动了,一开始就进到最深处。臀间只觉火辣辣的象浸在辣椒油里一样,让人连气都喘不过来。

可前端还是逐渐挺立了起来,後穴也开始分泌出久违的粘液。这种种迹象,都让男人更加兴奋,把我的双腿大力撑开,进入得越来越深。

快感无法阻挡,如被月亮牵引的潮汐般一波波漫上来。  房间里响起奇怪的声音,有粗重的呼吸,也有老旧的床板在嘎嘎作响。交织在一起,分外淫靡。

虽然奶奶耳背,又早已睡著,根本听不见这里的动静,可我还是因为奇怪的羞耻心死死咬著唇,不敢发出半点声音。

可体内那炽热坚硬的东西却愈发壮硕了,男人的一双手也不甘示弱的在身上粗暴揉搓著,所过之处,带起一片一片的疼痛,让人只觉得自己象是随时要被撕碎的布娃娃一般。

渐渐受不了这样狂野的激烈,想开口向他求饶,可无论怎麽张口,却除了呼呼喝喝的呼吸声,已经发不出半点声音。

男人已经彻底失控,退化成兽了,一把将我抓起来,就著相连的姿势按在了他的身上。环抱著我的胳膊象是铁箍制成,要生生勒进血肉里。

我彻底的放弃了,任由大脑缺氧,视线模糊,被他当成人偶娃娃一般翻来覆去的尽情享乐。

可就算丧失了其他的感觉,但体内被不断磨合的那一点却愈加敏感起来,还本能的主动迎合著,去寻找最销魂的感触。

最终,在体内强烈的痉挛中,成功的绞杀了两人的欲望。

在交合的地方还在微微颤抖时,男人开始了新一轮的冲刺。

我突然有些想笑,刚刚那样被缴械,他应该很不满意吧?可我又很快没心思想这些了,因为男人以他一惯的霸道把我的思绪又拖了回去。

这夜还长,想满足他还有得磨。

等到第二天起来的时候,已经日上三竿了。

趁奶奶去买菜的工夫,把脏床单迅速扔进洗衣机里,就当什麽都没发生过。

然後,萧烽好脾气的陪我跟奶奶吃了顿饭,然後道别。  奶奶很好奇,指著我问他,“你们是什麽关系啊?”

萧烽笑得我心头猛地一跳,他说,“我们是合作关系。”

哦,奶奶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放行了。

上了车,我心里还在默默咀嚼著那四个字。

合作关系。也算是了,他出卖钱和人情,我出卖身体,这也算是一种合作吧。

可没想到萧烽後来会当真递给我一纸合同,“签了。”

展开合同,可还没看完我的脑子就开始嗡嗡作响了。以至於萧烽是怎麽递了笔给我,我又是怎麽签上名字的都不知道。

到後来,每回看著落款处那扭成麻花的三个字,我都怀疑那到底是不是我的笔迹。

“要是害怕,那就再签一份。”

不!我攥紧合同,锁进保险柜里,却忍不住问,“为什麽是我?”

萧烽想了想,“你不吵,很好养活。”然後,他又补充了句,“我们身体很合。”

我怎麽不觉得?忍不住在心里鄙夷了一句。却听他又说,“明天跟我去个地方。”

哦,我习惯性的答应下来。却没想到,他要带我去见的,是我曾经认识的人。

有些赧颜的伸出手,我第一次正式介绍自己,“我叫周云帆。”

我的爸爸读书不多,可起这个名字的时候,他还是很翻了些书的。据说他是希望我能“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

只是我没有那麽大的志向,我只要保有好自己的“合作关系”就行了。当然,如果能多一些意外的惊喜,那似乎也不错。

於是,我带著好奇问,“何先生,你这家研究所究竟是做什麽的?”

作家的话:

好长哦,终於写完小周的番外了。最後一段,嘻嘻,大家明白木有?下面就是写小明的婚後生活了,努力让那几个小不点出来耍耍宝。

谢谢jessica_sh_cn那麽多的风扇,还有小蛙的圣代,谢谢所有投票的亲,谢谢大家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