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赞小说>都市情感>逃荒后我靠种田腰缠万贯>第129章 胡搅蛮缠
    重伤狼的伤势恢复的不错,厚厚的痂皮开始松动,边缘没有红肿发炎的迹象,不需要再换药包扎了。

    以后宋溪溪不必隔三岔五的往这里跑,能有更多的时间做别的事。

    陪活泼好动的狼崽玩了会儿,她就准备下山回家了。

    刚要把二百五唤回来,外出捕猎的狼群就回来了,给破耳一家三口带回了几只肥硕的野兔。

    宋溪溪发现头狼的腹部变得平坦,一看就是彻底结束了哺乳。但是来乱石滩这么多次,她从未见过哺乳期的小狼崽。

    结合重伤狼被人类的箭矢所伤一事,她猜测头狼的孩子已经遭遇不测,重伤狼正是为了保护这些狼崽才遭受重伤。

    大约是察觉到宋溪溪的目光,头狼犀利的兽瞳扫过来,却是不带一丝危险。

    宋溪溪暗暗叹息,在狼群友好的注视下,她把二百五收回【宠物农场】,夹着小野猪离开了乱石滩。

    快要走出深山的地界时,她脚步一转,前往好些天不曾查看过的“北斗七星”。

    “咦,竟然有一头鹿!”

    不知今日撞了什么大运,查看的第一个陷阱里,里面就有一只壮硕的梅花鹿,让宋溪溪惊喜万分。

    “呐呐呐——”

    约莫是刚掉进去不久,这只雄性梅花鹿攻击性很强,看到宋溪溪就支棱起头上的大角,做出攻击的姿态。

    陷阱里空间有限,梅花鹿的攻击完全施展不开。哪怕是在平地上,宋溪溪也不会怕它。

    找来柔软的藤蔓,拽着梅花鹿的大角把它拖出陷阱,膝盖压着它乱蹬的蹄子,三两下就把梅花鹿捆了个结实。

    “呐呐,呐呐呐——”梅花鹿发出惊惧的惨叫,吓得被放到旁边的小野猪瑟瑟发抖,脑袋死死地埋进自己的腹部,犹如鸵鸟一般。

    这副胆小的模样,把宋溪溪逗笑了:“你是老鼠托生么?”

    小野猪自然无法回答,小身子缩的更紧了。

    梅花鹿的叫声实在太聒噪,宋溪溪又折了一段藤蔓,将它的牙口勒住,才勉强止住了它的惨叫。

    随后,她一手夹起小野猪,一手扛起梅花鹿,脚步极快的往村子的方向行去。

    路过昨天才搬离的山洞,宋溪溪想了想,把梅花鹿藏在无人的山洞里,只带着胆小如鼠的小野猪直奔山下的家。

    刚走到村口,就遇到一群大老爷们在搬运梁木。

    看到宋溪溪腋下夹着个东西,有村民好奇道:“溪丫头,你拿的什么?”

    宋溪溪拎出小野猪,拍了拍它没有二两肉的小屁股:“捡了只小野猪,打算给我奶奶养。”

    村民们一听,立马放下梁木凑过来看稀奇:

    “呀,还真是野猪崽,这野猪崽长得怪好看的!”

    “到底是野物,能像家猪一样养在猪圈里么?”

    “这么小,应该能吧?可是咱们全村没种地没种菜,这野猪崽吃啥?”

    “……”

    村民们七嘴八舌的议论着,都在担心野猪崽的口粮问题。

    宋溪溪还真没想过这个问题,刚琢磨要不要放生,张小妹就走了过来。

    她先是倒提着野猪崽的后腿看了看,发现野猪崽胆小又老实,便满意了几分:“野猪啥都能造,给它吃草根树皮就行了。”

    最大的问题就这么轻轻松松地解决了,宋溪溪愉快的把野猪崽交给了张小妹。

    张小妹风风火火的拎着野猪崽回到家,就指挥宋五福父子几个去筏竹子造猪圈,打发刚捡回三捆柴火的宋青山三兄弟去挖草根喂猪,把祖孙三代指使得团团转。

    直到宋溪溪悄声说猎到一头梅花鹿,藏在山洞里急需拿去镇上卖掉,张小妹立马把造猪圈的事抛诸脑后,催促宋财宋银把梅花鹿抬去来福酒楼。

    这一次,宋溪溪也跟着去了,打算拿着卖梅花鹿的钱,给家里定做一套桌椅板凳。

    如今的宋家,可谓家徒四壁。除了几张床,就没有别的家具,衣裳都是随意搭在竹竿上,连口衣箱都没有,更别提衣柜了。

    不是不想买,是张小妹觉得要用钱的地方太多了,每一文都要用在刀刃上。

    因此衣箱衣柜没有,桌椅板凳也没有。要不是天冷了地上寒凉,睡久了对身体不好,她恨不得连床都不买。

    宋溪溪实在受够了菜碗菜盆放地上吃,打算“先斩后奏”把桌椅板凳买了,以后再慢慢往家里添置其它物品。

    一行三人带着梅花鹿直奔来福酒楼,没想到会碰到另一个男人向掌柜卖猎物,卖得也是一头妆梅花鹿。

    不过这人的梅花鹿,个头不如宋家,且已经死了,身上全是被利器扎出来的血洞。

    在宋溪溪暗暗打量男人的时候,男人也在打量宋家人。

    看到宋财宋银带来的梅花鹿如此鲜活,他的脸上露出钦佩之色:“能活捉一头成年梅花鹿,二位真好本事!”八壹中文網

    宋财宋银下意识的看了眼宋溪溪,见她不说话,宋财只得谦虚道:“运气好罢了,比不得这位兄弟有真本事。”

    男人听他口音有异,问道:“你们是宋家岙的人?之前就听说有几个外地人捕猎很厉害,时常到来福酒楼兜售野味,想来就是二位兄弟吧?”

    这事儿没必要否认,宋财哈哈笑道:“看来我们兄弟‘声名远播’啊。”

    男人也笑了,主动自报家门:“我是褚家村的人,叫褚良善,靠打猎为生,不知二位怎么称呼?”

    宋溪溪目光一定:难道这人就是那畜生的合伙人,如今被褚家缠上索赔的苦主?

    不等她确认,一大群人突然挤了进来,把宋宋溪溪三人挤到一旁,将脸色大变的褚良善团团围住。

    一对头发花白的老头老太太最先动手,张牙舞爪的撕扯着他的衣衫:“你不是说家里没钱吗?今日你卖了猎物总有钱了吧?赔钱,快赔钱,二十两银子,少一个子儿都不行!”

    褚良善的脸色很难看,先是匆匆向皱起眉头的掌柜道歉,随后试图把这群人带离酒楼:“根叔,根婶儿,有事咱们出去解决,不能在这里耽误人家做生意……”

    老头老太太根本不搭理,鼓瞪着眼睛胡搅蛮缠:“又不是我家做生意,我们才不管。你想让我们离开这里也行,先给钱,不给钱咱们谁都别想走!”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