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赞小说>都市情感>逃荒后我靠种田腰缠万贯>第136章 以一当十
    壮汉的混混同伙高举刀棒一窝蜂地扑了上来,光天化日之下根本不怕弄出人命,可见在这红枫镇嚣张到了何种地步。

    “跑啊,快跑啊!”

    围观的路人吓得作鸟兽散,躲在角角落落里张望,生怕被殃及池鱼。

    宋溪溪也拉着吓得呆若木鸡的陆二虎几个,躲到了旁边的一间茶楼里,花钱买了一份甜口点心塞给陆二虎,叮嘱他们别乱跑。

    “溪溪,你去哪儿?”见宋溪溪扭头往外冲,怀里抱着点心盘子的陆二虎一把拉住她:“外面危险,你别出去!”

    宋溪溪指了指与混混们打作一团的赵明朗:“这人我认识,我去帮帮他。”

    说罢,她小拎小鸡仔似的拎起陆二虎,把他塞给了铁头。

    双脚离地的陆二虎:我是谁,我在哪儿?

    目睹这滑稽的一幕,铁头等人齐齐傻眼,看向宋溪溪的目光,再不似之前看妹妹的眼神,仿佛在看一个力大无比的壮士,充满了敬仰之情。

    就连陆二虎都没有想到,自己都长这么大了,竟然被一个比自己小、比自己矮、比自己瘦的小姑娘轻松拎起。

    作为小男子汉,他不要面子吗?以后还怎么在小伙伴们面前充老大?

    宋溪溪不知道他们的想法,随手抄起一把椅子踏进了“战场”。

    这一次,谁都没有阻止。

    混混们共有二十余人,赵明朗和护卫加起来才六人。双方力量对比悬殊,才一个照面的工夫,赵明朗一行就处在了下风。

    赵明朗没有一丝退缩之意,见护卫们抵抗不过,抽出随身携带的马鞭,朝着扑上来的混混猛抽过去:“哼,人多势众又如何?小爷没带怕的!”

    话音刚落,一个小混混突然出现在他的身后,高举的棍棒眼看就要砸中他的后脑勺。

    真要砸中了,非死即伤!

    赵明朗自幼习武,尽管学艺不精,反应能力也比普通人快。

    察觉到身后的劲风,他下意识往前一扑,避开了要害,却依然被混混的棍棒砸中了右手臂。

    “嘶——”赵明朗吃痛,马鞭掉落在地。

    重击落空,混混非但没有罢手,冲着赵明朗的脑袋再次挥起了棍棒:“小子,在红枫镇的地界儿,没有你嚣张放肆的份儿!”

    赵明朗脸色一白,避无可避。

    “少爷!”

    护卫们吓得魂儿都快飞了,却因被其他混混们缠住难以脱身,根本来不及救他们保护的主子。

    嘭!

    一声巨响,一把椅子正中混混的后背,高举的棍棒掉在地上,咕噜噜地滚远了,小混混歪歪斜斜的扑倒在地,人事不知。

    这一幕,惊呆了所有人。

    逃过一劫的赵明朗回不过神来,不知道为何会有一把椅子出现,混混怎么就倒下了。

    这副呆呆傻傻的模样,与第一次见面时别无二致,宋溪溪眼里闪过一丝无奈,伸手在赵明朗的面前晃了晃:“回魂了!”

    赵明朗打了个激灵反应过来,当看清面前这张熟悉又让人咬牙切齿的脸,他脱口而出道:“你怎么在这里?”

    宋溪溪无语道:“你能在这里,我为何不能在这里?”

    说罢,她弯腰捡起地上的椅子腿掂了掂,发现不如用惯的锄头顺手,便捡起了赵明朗的辫子,试着朝不敢近前的混混们挥出一鞭。

    她这看似轻飘飘地一挥,夹杂着能把人打得皮开肉绽的力道,落在了离得最近的小混混的胸口。

    “啊——”

    小混混躲避不及,惨叫一声倒飞而出倒地不起,厚厚的棉衣直接被抽烂了,白花花的棉花满天飞,丝丝腥红透过单薄的里衣渗了出来……

    “咦,这鞭子怪好使的。”宋溪溪面露惊叹之色,左手轻轻地抚过鞭身,右手腕再次一甩,袭向了试图从侧面攻击的混混。

    又是一声惨叫传来,偷袭失败的小混混直接与躺在地上哀嚎的同伴做伴去了。

    “哇,好厉害!”

    茶楼里,透过窗户看到这一幕的陆二虎等人齐声惊叹,他们知道小伙伴很厉害,却没想到如此厉害,轻轻松松就打倒了看起来远比自己厉害的混混们。

    “溪溪太厉害了,这鞭子使得太漂亮了!”

    铁头目光灼灼地看着宋溪溪,模仿着她甩鞭子的动作:“我一定要学会这一招,以后也和溪溪一样厉害!”

    这话说出了其他人的心声,都想跟着宋溪溪学上一招半式,哪里知道宋溪溪也就随便一甩,根本谈不上招式。

    之所以重伤混混,也是靠她一身蛮力,就算是一根不起眼的树枝,抽在混混身上,也能教他们吃上一番苦头。

    接连重伤两个混混,吓得其他混混都不敢近前了,生怕会成为第三个躺在地上哀嚎的人。

    混混头头却不甘心,挥舞着大刀气急败坏道:“上,给我一起上,把这个死丫头给爷抓住!”

    混混们对视一眼,脚下迟疑还是不敢近前。

    宋溪溪嗤笑,扭头问再次呆住的赵明朗:“我是为了救你才出手伤人的,以你的家世应该能摆平后续的麻烦吧?”

    她可不想见义勇为后,被这帮混混或是混混背后的势力报复,影响他们一大家子来之不易的安慰日子。

    赵明朗神色复杂:“你不是不屑与我做朋友,为什么要救我?”

    宋溪溪想了想,认真说道:“大概是突然发现你这人并不讨厌?”

    赵明朗:“……”

    这是什么见鬼的回答,意思是他以前看起来很讨厌吗?

    想到这一点,少年心里郁郁,狠狠地瞪着宋溪溪:“哼,你以为小爷稀罕和你做朋友吗!”

    宋宋溪溪摆摆手:“稀不稀罕随你,你只要保证这次我救了你,不会有麻烦就行了。”

    赵明朗愈发心塞,恨恨道:“不过是群街头混混,瞧你这点出息!”

    宋溪溪放心了,马鞭直指跃跃欲试的混混头头:“不是想抓住我么?有本事自己上啊,让小弟们上来送死算什么本事!”

    这话成功的离间了混混们与混混头头:是啊,老大自己想抓人咋不自己带头上,不就是看这死丫头不是善茬不敢上么?

    可是他们也不敢啊,凭什么要听老大的话,上赶着送死?

    原本就不想上的混混们,彻底挪不动步了,连刀棍等物也放下了。

    混混头头心里一惊,知道小弟们有意见了。

    要是再不拿出点行动来,恐怕经此一事,他再也不能服众,以后休想当他们的老大!

    想到这里,混混头头牙齿一咬,举起大刀朝着宋溪溪扑来:“死丫头,让你瞧瞧爷爷的厉害!”

    宋溪溪的嘴角露出一丝讥诮,手腕一动马鞭飞出,直击混混头头的门面。

    “哎呦!”

    混混头头丢开大刀,捂着脸蹲在地上哇哇大哭,鲜血如小溪似的,顺着他的指缝流出来,血滴很快落了一地。

    待混混们扒开自家老大的手检查脸上的伤势,他们却一个没忍住,“噗噗噗”的笑出声来。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