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赞小说>现代言情>好哥哥你人设崩了>第44章

  凌琅反应很快,立刻翻身从迟炀身上站起,问:“你们怎么来了?”

  门口的陈枫咽了口唾沫,第一个回答老大问题:“连雪鹿说,有新活动。”

  凌琅点点头,从帐篷里出来,恢复了往常的面瘫,率先走在前面。

  徐图追上去,夸张地抚着胸口吸气喘气:“吓死了狼哥,你推倒炀哥,扒他衣服,然后这样,又那样,我还以为你俩要打啵!!”

  凌琅看着前方,扭了扭手腕:“我打你还差不多。”

  徐图立刻闪身,躲到他的好基友侯思杰身旁,改口道:“和兄弟打个啵怎么了?”

  说着,他勾住侯思杰的脖子冲着人噘嘴,被侯思杰一巴掌拍远:“滚,我这初吻还要留给妹子的。”

  侯思杰边说边看向不远处,视线的那头,连雪鹿和苏巧宜已经等在了马路边上。

  迟炀走在他们身后,勾着唇角,一点都没有被扒光看光的尴尬。

  六个男生和两个女生汇合,连雪鹿才说了叫他们出来的原因——隔壁的露营者找了个特别好的地方,可以看星星!

  凌琅想说今晚哪有星星,抬头一看,空中繁星如沸。

  大概是夜深了,突然间冒出来的。

  马路对面有一个河滩,浅浅的水面倒映着满天璀璨,鞋底轻轻踩上去,星光如同梦境般晃晃悠悠地碎开,又很快聚拢。

  大晚上的,两个姑娘也不怕冷,一到地方就开始凹造型,赤脚站在水里拍照。

  六个男生一人一罐啤酒,坐在浅滩旁的大石头上看她们,良久后,突然弄明白了一件事——原来连雪鹿拉他们过来,不是看星星的,而是给她们当保镖的。

  啤酒下肚,夜晚的凉风也温热了起来。

  侯思杰刚拉开第二罐,手机就响了,他掏出来看了一眼,脸色肉眼可见地垮了下去。

  “我去接个电话。”

  他说完,留下一个沉沉的背影。

  徐图“啧”了一声:“瞧这潇洒不羁的背影,隐约有点儿狼哥内味儿了。”

  侯思杰走到了很远的地方打电话,但依稀还是有激动的声音传来,紧接着一阵沉默,最后是一句带着怒气的“挂了”,一分钟后,侯思杰望着天,慢慢走了回来。

  侯思杰打完电话,情绪明显没刚才那么高昂了,陈枫不合时宜地问了句:“谁啊?你怎么……”

  话没说完,就被凌琅用眼神制止。

  侯思杰摆摆手,示意没事,喝了口啤酒道:“我后爸打来的。”

  在场众人闻言,一时都没说话,陈枫也低头拍了拍自己的嘴。

  侯思杰的后爸是个做生意的小老板,有点小钱,刚和他妈结婚的时候,对他还挺好的,直到和他妈有了自己的孩子,慢慢的,将他视为了碍眼的人。他妈把全部的精力都用在了小儿子身上,看大儿子也是越看越觉得不争气。被家庭其他成员排挤成边缘化,这滋味怎么想都不会好受。

  大家或多或少知道侯思杰家里的事,没再继续这个话题。几个易拉罐接连去碰侯思杰的易拉罐,话都在酒里。

  星光下,两个女生还在乐此不疲地拍照,侯思杰举起手机,对着连雪鹿偷偷拍了几张。

  徐图推了他一把:“喜欢人家就去追啊。”

  “你哪只眼睛看我没追?”侯思杰大声反驳,又小声嘀咕道,“这不是前有狼后有虎的,追不上么。”

  几个刚准备起哄的人突然想到什么,反应了过来,集体哑声了,纷纷用同情的目光看向侯思杰。毕竟侯思杰说的这一狼一虎,简直就是地狱级别的boss。

  倒是不怎么开口说话的凌琅突然出声,打破了这微妙的气氛:“侯思杰,你喜欢连雪鹿?”

  他说完,看了眼迟炀,发现迟炀也在看他。

  两道目光不期而遇,又很快分开。

  “什么!!我去,原来狼哥不知道啊?”徐图喝了酒,这会儿什么话都敢讲,“我还以为狼哥当初拒绝她,是为了让给兄弟。”

  凌琅不咸不淡地扫了他一眼:“什么让不让的?她是个人,又不是物品。”

  侯思杰笑了笑:“狼哥有特殊原因嘛,没法共情普通人的烦恼也正常。”

  刘斐然:“这叫什么?这就叫个性。”

  陈枫:“还有无可匹敌无懈可击无与伦比的酷!”

  几个小弟逮着机会,又变着法儿地给老大吹了一通彩虹屁。

  “其实吧,我有时候真羡慕狼哥有那个病,被那么多妹子喜欢,依旧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不像我……”侯思杰估计着也是喝多了,话匣子一开收不住,突然开始说起了过去的事,“高一刚开学那会儿,我弟自己把他玩具弄丢了,大几千块,挺贵的,他怕被爸妈骂,就告状说是我把他玩具扔了。”

  刘斐然一把捏瘪手上的易拉罐,怒道:“什么破小孩儿,这么低级的谎话,没人会信吧……”

  “他们信了啊。”侯思杰苦笑了一下,喝了口酒,“说小孩子不会骗人的,说像我这么没出息的人,干得出来这事。试问哪个男人能受得了这样的污蔑?所以我直接离家出走了,也没人拦着我。结果我出门走了三里地才发现,我他妈手机钱包都没带,天上还突然开始下大雨。”

  徐图安慰地搂搂侯思杰的肩膀:“没地方去,怎么不来投靠你兄弟我?”

  侯思杰:“逗呢,那会儿才刚开学,我还不知道我未来的兄弟你姓甚名谁。”

  徐图计算了一下他和侯思杰对上眼的时间,点头道:“对哈,那会儿我还在专注感化狼哥。”

  侯思杰锤了徐图胸口一拳,继续道:“我全身湿透了,躲到最近的便利店门口避雨,连雪鹿刚好从里面出来。开学第一天,我帮她搬过书,她记住我了。她二话没说,直接带我回她家开的小酒店住了一晚,还给我送了姜汤和感冒药。”

  大家听呆了,他们只知道侯思杰一直暗恋着连雪鹿,没想到居然还有这么个暖心故事。

  侯思杰看着正在大笑比v的连雪鹿:“所以,我那天就有预感了,我侯思杰这辈子,不会再遇到比她更好的姑娘。”

  陈枫叹了口气,由于嘴太笨,只能发出唏嘘声。

  迟炀:“连雪鹿的确是个很善良的女生。”

  徐图:“炀哥精辟,善良是男人的第二大择偶标准。”

  凌琅问:“那第一大是什么?”

  徐图震惊,没想到狼哥居然会对男女的事感兴趣,他立刻来劲了:“当然是颜值啊!颜值是第一生产力!颜值即是正义!”

  凌琅看了眼不远处的连雪鹿。

  嗯,是还挺漂亮的。

  连雪鹿和苏巧宜拍了满满一相册的照片,终于累了,回到大石头旁的时候,旁边散落了一堆啤酒罐子和零食包装袋,侯思杰和徐图已经醉得东倒西歪了。

  尤其是侯思杰,要两个人架着才能走。

  凌琅:“你们先回去吧,我留下来收拾。”

  迟炀想陪凌琅一起,但手里还架着个走不动道的徐图,只好对他说:“那你快点回来。”

  凌琅点点头。

  把两个醉鬼安顿好之后,迟炀看了眼漆黑的帐篷,凌琅还没回。

  迟炀等了两分钟,直接去对面找人。

  空荡寂静的浅滩上,凌琅蹲在河边,好像在洗什么东西,身体前倾的角度,有种下一秒就会滑进水里危险。

  迟炀立刻快步走过去,脚下的声音惊动了凌琅。

  凌琅猛然站起身,手捏成拳,背在身后:“你怎么来了?”

  迟炀:“看你半天不回,过来接你。”

  凌琅:“接我?”

  凌琅小时候有在景区溺水的经历,就在他眼前落水的。当时,四周没有救生员,还好他跳下去及时,拼命把人捞了上来。

  虽说自从那次之后,他就陪凌琅去学了游泳,但他心中还是留下了难以磨灭的阴影,直到多年后的今天,仍然不放心让凌琅一个人呆在水边。

  不过,他没把这些可能会影响到心情的往事说给凌琅听,而是换言道:“我怕你也喝多了,找不到回去的路。”

  凌琅:“怎么可能?我只喝了一罐啤酒。”

  迟炀笑笑:“没醉就好,走吧。”

  凌琅点点头,三两步就走到了迟炀前面,仿佛是在用健步如飞证明自己的清醒。

  走到马路边的时候,有一辆大卡车开过,在呼啸而起的噪音和沙土中,凌琅突然回头,往迟炀手心迅速塞了个东西,然后转身往马路对面走去。

  猝不及防,迟炀摊开手,掌心躺着一枚淡红的卵石,是爱心形状的,小小的,湿漉漉的,被洗得干干净净,唯独残存着一层薄薄的体温,在夜风中灼热。

  -

  回到帐篷里,夜也深了。

  迟炀和凌琅个头都不小。关掉照明灯躺下之后,整个帐篷都变得拥挤了起来,仿佛空气都被压缩得只剩下对方的呼吸。

  凌琅背对着迟炀侧躺着,早上为了郊游准备的咖啡,似乎在夜里奏效了。

  他枕着手臂,默背了一会儿化学名词解释,不知怎么的,就想起了刚才在马路旁,他往迟炀手里塞石头的一幕。

  他突然有点担心,迟炀会不会把它当成垃圾丢掉了。

  那颗与众不同的心形卵石,是他在收拾完残局,把垃圾扔到垃圾桶里的时候发现的,就在脚边。

  它被埋在脏兮兮的泥沙里,只露出了三分之一,但还是被凌琅小心挖了出来。

  他原本没想给迟炀的。可能是卡车开过的时候,把他的逻辑也一并带走了。于是就这么稀里糊涂地给了出去,连一句像样的话都没说。

  凌琅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睡着的,又是怎么睡着的,当他再度醒来的时候,帐篷里还是黑的,侧面的小窗外也是漆黑的天幕,原本明亮的星星,此时淡得都快看不见了。

  他眯着眼,清醒了一会儿,推测此时应该是凌晨五点。

  “醒了?”

  耳边突然响起低沉的声音。

  “嗯,你怎么知道?”

  “你的呼吸频率变了。”

  原来迟炀比他醒得还早,看样子,还观察了他一会儿。

  还好帐篷里是黑的,看不清睡相。

  想到这里,凌琅的脸莫名有点发热。

  两人又沉默地躺了十分钟,都没有要继续睡的意思。

  迟炀打开照明灯,提议:“睡不着的话,出去透透气吧,顺便看个日出。”

  凌琅顶着一头乱发坐起身,三秒后,“嗯”了一声。

  破晓前的原野铺着细细密密的凉风,有点冷,凌琅打了个哆嗦,被迟炀从身后搭住肩膀,他吓了一跳,条件反射想要挣脱,被迟炀搂紧。

  迟炀:“没带外套,将就着互相取个暖吧。”

  凌琅:“哦。”

  两人勾着肩搭着背,打着手电,往前方视野最开阔的地方走去,那里是看日出最好的地方。

  而昨天信誓旦旦说要把帐篷搭在东边方便看日出的徐图,此刻正在帐篷里打鼾,隔老远都能听见。

  两人走到地方才发现,昨晚有人在这求婚了,地上铺满了玫瑰花瓣,还有个纸牌子,上面写着“嫁给我”。

  凌琅顿时有些无从下脚,被迟炀拉到了一块空地坐下。这里应该是男女双方站的位置,没有被铺上玫瑰花瓣。

  等日出的时候,迟炀拾起一片暗红的花瓣,道:“也不知道这个人成功没有。”

  凌琅:“应该成功了吧。”

  “嗯……”迟炀顿了顿,“我到时候要是用这种方式给喜欢的人告白,不知道他会不会喜欢。”

  迟炀趁凌琅没注意,把手上的花瓣放进了凌琅的头发里。

  凌琅扒拉了两下头发,摸了半天才找到那片被迟炀藏起来的花瓣。

  “会吧。”他说。

  在他的认知里,很少有女孩子不喜欢花。

  迟炀担忧:“会不会太俗了?”

  凌琅思索了一下:“有点,电视上都这么演。我觉得其实一句话就够了。”

  迟炀看着前方,没再说话。

  凌琅用手指轻轻撵了一会儿那片光滑的花瓣,突然后知后觉地想起,他一个不懂情情爱爱的人,有什么资格在这里乱出谋划策?

  他刚要告诉迟炀自己的话没有参考价值,耳边蓦然一热,四个不重但清晰的字钻入耳中:“我喜欢你。”

  一阵酥麻过电般地窜过脊背,凌琅浑身绷紧,转过头,怔怔地看向迟炀,心脏提到了嗓子眼。然而,在灰暗的破晓前,他看不清迟炀的表情。

  他张了张嘴,吐出五个硬邦邦的字:“迟炀,你疯了?”

  迟炀双手往后一撑,望向前方,叹了口气:“你看吧,一句话是不够的,还得再想想别的办法。”

  凌琅:“……”

  高悬的心脏重重落回胸腔。原来迟炀是在用他做实验。

  这时,一抹亮白的弧线突然从地平线弹跳出来,照见了迟炀微扬的嘴唇。

  那弧度,很像是刚开完玩笑。

  “你不要用我练习,我不懂这些,你找别人去。”

  凌琅坐在满地的花瓣中,迎着热烈的朝阳,语气却冷冷淡淡的。

  金边上升到一个高度,更大的光芒终于喷薄而出。

  日出的力量排山倒海般灌满了凌琅的双目。他没能看到身旁的迟炀平下去的唇角,以及变得有些黯然的神情。

  作者有话说:

  海星好少,求海星(哭)